上杭白砂林場森林經營碳匯試驗林采購標前更正公告
上杭白砂林場森林經營碳匯試驗林采購標前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3500]ZXFZ[GK]2022007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 稱:上杭白砂林場森林經營碳匯試驗林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項:招標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標文件
更正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五章二、技術和服務要求中“(1)實驗設置11種樹種,要求為2年生苗木,苗木規格及要求詳見下表,實驗對每個標準的穴位進行了樹種配置,要求按每個穴位對應栽植的配置苗木,苗木栽植要求簽定合同之日起45天內完成,未能按時完成按合同金額1%每天收取違約金”更正為“(1)實驗設置11種樹種,要求為2年生苗木,苗木規格及要求詳見下表,實驗對每個標準的穴位進行了樹種配置,要求按每個穴位對應栽植的配置苗木”。
2、原招標文件第五章三、商務條件中“2、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60 日內種植完成,采購人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驗收。若因采購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的延遲交付,交付期可順延”更正為“2、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45日內種植完成,采購人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驗收。若因采購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的延遲交付,交付期可順延”。
3、原招標文件第五章三、商務條件中“17、違約責任17.1采購人在中標人將合同清單上的貨物運達指 定地點后拾伍個工作日后無正當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時驗收的,中標人有權按國家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提請福建省政府采購辦依法處理,并根據處理結果依法由采購人賠償中標人損失。17.2中標人所交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采購人有權拒收;同時,中標人應向采購人賠償該合同款30%的違約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條款采購人有權終止履行。17.3中標人不能按時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應按該合同款總額千分之三標準向采購人支付日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中標人除了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貨款外,同時中標人還應向采購人償付該合同款30%的違約金。17.4中標人未經采購人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中標人除了應向采購人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損失外,還應向采購人償付該合同款30%的違約金。17.5因中標人違約對采購人造成損失的賠償金及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均可由采購人從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證金中扣除”更正為:“ 17、違約責任:17.1采購人在中標人將合同清單上的貨物運達指 定地點15個工作日后無正當理由不接收的,或不及時驗收的,中標人有權按規定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根據處理結果依法由采購人賠償中標人損失。17.2中標人所交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采購人有權拒收;同時,中標人應向采購人賠償該合同款總額30%的違約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條款采購人有權終止履行。17.3中標人不能按時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合同款總額3‰的標準向采購人支付日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中標人除了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貨款外,同時中標人還應向采購人償付該合同款總額30%的違約金。17.4中標人未經采購人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中標人除了應向采購人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損失外,還應向采購人償付該合同款總額30%的違約金。17.5因中標人違約對采購人造成損失的賠償金及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均可由采購人從未支付的合同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7.6因采購人原因導致中標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的,中標人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4、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2年4月1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建師范大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8號
聯系方式:孫老師,0591-83465231
2.采購代 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9號世界金龍大廈14層A區單元
聯系方式: 0591-87616211-81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鄭雪妹、何敏捷、廖麗松
電 話:0591-87616211-810
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2年4月1日